又判争猫儿状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唐朝 作者: 裴谞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181 0 0 0 猫儿不识主,傍家搦老鼠。两家不须争,将来与裴谞。 【赏析】 全唐诗:卷873-5 上一篇:判误书纸背 下一篇:储潭庙(大历三年戊申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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