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刘泗州 发布时间: 2014-09-18 18:29:39.0 宋朝 作者: 黄庭坚 收藏本文 显示注解 151 0 0 0 生天生地常为主,此事惟应作者知。康济小民归一臂,屈伸由我更由谁。 上一篇:寄李次翁 下一篇:寄刘泗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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